|
编辑凡例
一、《傅斯年文集》收入傅斯年先生生前发表的各种著作、文章、诗歌、书信、工作报告和部分未刊的手稿、遗稿,凡七卷。
二、凡傅斯年先生生前出版的著作,如《东北史纲》 ( 第一卷 ) 、《性命古训辨证》等,均保持其原貌。凡傅斯年先生已发表的文章或未刊发的手稿,原未成集者,则根据内容或体裁新编成集。各卷次第为:第一卷,早年文存。第二卷, 学术专著。第三卷, 学术论文。第四卷, 时评政论。第五卷,教育、文化、 医学。第六卷,工作报告。第七卷,书信。
三、每卷前均置一说明,简要介绍该卷的内容。
四、凡收入本文集的傅斯年先生著作、诗文、书信,均注明其原始发表出处或稿本来源。
五、本文集所收作品,文中出现的错字、别字、漏字,均作订正,并酌加说明。原文 ( 稿 ) 无法辨认的字以口示之。
六、本文集所收作品,凡未加新式标点的, 酌加标点。
七、本文集所收作品,凡编者所加标题,均在题注中加以说明。
八、本文集所出现的注解,凡傅斯年先生本人的注解,则不加注明;凡原编者所加注 ( 按 ) , 则标明 “原编者注 ( 按 ) ”;凡编者新加注’ ( 按 ) ,则标明“编者注
( 按 ) ”。
九、傅斯年先生作品中的一些引文所标明原书的页码一仍其旧,未予更改,请读者阅读时注意查看相关文献。
十、傅斯年先生发表或出版作品时,大多采用竖排,故文中常出现“左 ( 右 ) 列”或“如左 ( 右 ) ”字样,现从横排,径改为下 ( 上 ) 列或如下 ( 上 ) , 不另作注。
十一、本文集酌情收入了一些与傅斯年先生作品关系密切的其他人的文章和报告,或傅斯年先生本人正式发表作品以前的原始稿本,作为附录, 以备读者阅读和比勘。
十二、收入本文集的作品,个别文章的文字因内容关系,出版社作了删除。
|